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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政策】深圳海关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二十八条措施

2021-04-02 00:00:00

原标题:深圳海关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二十八条措施

根据海关总署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广东分署及广东省、深圳市持续优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有关安排,深圳海关研究出台2021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二十八条措施。

01 part

压缩进出口环节单证合规时间

1.加强通关时效监控,及时跟进处置有关问题,稳定进出口企业通关预期,便利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经营安排。

2.提升入境检验检疫证书等拟证出证效能,动态调整现场综合部门签证岗人力,依企业申请尽快完成出证。

3.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承诺审批时限再压缩50%,提高工作效率。

4.压缩进口水果许可证办理时间,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平均办理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

02 part

压缩进出口环节边境合规时间

5.优化风险布控规则,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推动预约查验、下厂查验等,减少货物搬倒和查验时间。

6.推动扩大“智能审图”可识别商品清单,扩充标准图像库,提升口岸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7.完善企业整体通关时间监控指标,按月公布整体通关时间末位企业名单,加强与企业的协同,共同推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

8.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加强对整体通关时间等核心指标的日常提醒、阶段评估。

9. 不断扩大“两段准入”信息化监管试点范围。

10.在关区全部海运口岸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企业可通过“直提直装”系统在线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11. 扩大AEO覆盖面,加大信用培育力度,给予AEO企业更多通关便利,减少布控频次、实施优先查验等。

12. 优化公路一车多单布控模式,降低该类车辆口岸查车率。

13. 持续做好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实施“先声明、后验证”的便利化措施。

14. 支持妈湾智慧港项目建设,尽快在妈湾集装箱码头开展出口集装箱查验运抵分流模式试点。

15. 在“盐田港-惠州港”“蛇口港-顺德新港”“盐田港-赣州国际陆港”线路实施“湾区组合港”业务模式。

16. 开展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改革,优化进出口监管模式,结构化调整监管资源。

17. 优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实施分级分类分节点多元化精准监管新模式,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03 part

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18. 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现有清单全面梳理规范、动态调整,做到与实际相符,清单外无收费。

19. 建立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内容、标准及相关政策依据、监督投诉电话等集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 推动技贸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加强高新产业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评议、特别贸易关注征集,降低出口阻碍和检测认证成本。

21. 对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及料件按照“合格保证+符合性验证”实施检验,助力企业加快研发生产。

04 part

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

22.进一步优化主动披露办理流程,提升作业时效,扩大涉检主动披露业务试点范围。

23. 支持地方政府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海关、码头、船代、理货等不同主体数据,实时查询服务覆盖贸易全流程。

24. 配合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推动深圳口岸免除查验费用单证无纸化。

25.升级行政案件智能办理系统,大力推行互联网+移动办案新模式,进一步压缩办案环节,提高办案效率。

26. 优化企业服务,多渠道了解企业遇到的新困难、新情况,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通关中的异常和难点问题。

27. 建立“问题清零机制”,联合地方政府收集、分析、研究企业遇到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逐一解决销账,实现“问题清零”并向企业反馈。

28. 加强涉企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和操作指导,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公告,推行“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精准帮扶。

来源:深圳海关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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