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目的国为马来西亚的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2022-03-02 00:00:00
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目的国为马来西亚的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有关规定,RCEP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实施。
自2022年3月18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目的国为马来西亚的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马来西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贸促会RCEP项下输马来西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
特此通知。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2月11日
注: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全球贸易通立场;如有侵权,请您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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