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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21财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解读

2021-11-02 00:00:00

编者按

日本作为我国食品出口的重要市场,关注日本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尤为重要。日本厚生劳动省针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内容作了具体分类,例如,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微生物污染、抗菌性物质、重金属污染、二氧化硫、霉菌毒素、使用材料标准、容器包装、防腐烂、防变质、防霉措施,有无卫生证明书,保存标准等都是日本针对进口食品的必查内容,而且每年定期公布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及实施命令检查对象产品。

2021年3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了2021财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计划实施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一2022年3月31日, 计划监测对象包括畜禽肉产品及加工品、水产及制品、蔬菜等在内的食用农产品、饮料等,共抽取100000件,比去年增加300件,监测项目包括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产品品质等。

一、日本对进口食品采取的检查方式

(一)四种检查方式

根据《2021财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小编梳理了日本对进口食品实施的4种检查方式,即“自主检查”、“监控检查”、“命令检查”和“行政检查(监控检查除外)”。

1.自主检查

指初次进口时,根据进口食品的规格基准及添加物的使用状况,对该进口食品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而对必要的检查项目进行自主检查,另外,对非首次进口的,根据进口商基本指南,定期确认规格基准及添加物等的使用状况,并参考同类食品的违反事例,指导进行自主检查。自主检查是进口商的自律行为,但并不是没有约束。对需要“自主检查”的进口食品,进口商自选样本送到厚生劳动省指定的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对检出的问题必须依法报告。

2.监控检查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8条第1项的规定,基于对各种各样的食品广泛监控状况,以及在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情况下,以|强化进口检查为目的,按年度制定实施计划的检查。是对一般进口食品进行的一种日常抽检。厚生劳动省按照不同的食品类别、以往的不合格率、进口数量(重量)、潜在风险的危害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计划,包括需检查项目和抽检率,由各地食品检疫所具体实施。

3.命令检查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2项或第3项的规定,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要求进口商每次进口都要进行的检查。命令检查是强制性逐批进行100%的检验,检查内容以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

4.行政检查(监控检查除外)

作为监控检查以外的行政检查,指对初次进口时、出口国在卫生管理方面有特别重要要求的食品进口时、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时等,根据需要,由检疫所的食品卫生监视员实施的现场检查。

(二)监控检查何时转化为命令检查

“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可以因以往检查中的不良记录的数量和程度而转化。如果来自同一制造商或加工商的进口食品在以往“监控检查”中:发现一次违规,则抽检率提高30%;发现第二次违规则启动“命令检查”。

(三)强化监控检查如何解除

1.如果出口国通过原因调查找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在确认有效的情况下方可解除强化监控检查。

2.从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开始后经过一年或者进行了60次以上检查,没有发生类似的违法行为,原则上可取消强化监控检查。

(四)命令检查如何解除

1.只有在出口国查明原因并强化了新的监督和检查体系,确定了防止再次发生的对策等,通过双边磋商、实地调查或进口检查确认其有效性后,命令检查方可解除。

2.对于实施农药残留等命令检查对象的食品,在实施命令检查通知之日后,在最近的违反事例通报之日(命令检查通知之日以后没有违反事例的情况下,则为该命令检查通知之日)开始2年内没有新的违反事例或1年内没有新的违反事例且实施命令检查300件以上,方可解除命令检查。

(五)三种检查方式之间的区别

“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的区别是,前者在受检时不影响货物通关,但对检验出有问题的食品则要求进口商负责召回、销毁;后者在受检时货物不得通关。

“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是行政性检查,检查样品由厚生劳动省所属的食品检疫所抽取,监控检查的费用由日本政府承担,命令检查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自主检查”则要求进口商自主抽取样品,自主检查费用由进口商支付。

二、日本2021财年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

2021年3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0330第1号通知,公布2021财年(以下简称“2021年”)进口食品命令检查计划,其中涉及中国产26类产品、31项检测项目,具体(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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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输发0330第2号通知,发布2021年进口食品监控检查计划。进口食品强化监控检查计划附表2中涉及中国产以下5类产品、6项检测项目,进口时需实施30%的强化监控检查(见表2)。

进口食品强化监控检查计划附表3是要求发生违规行为的企业在进口时需每批实施自主检查,其中涉及中国5类产品、6项检测项目和6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3)。

注:监控检查计划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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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表1-表3日本厚生劳动省根据进口食品违规情况动态调整,以上表格更新至发稿日,查询最新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名单请关注以.上提供的官方网址链接。

三、海关提醒

提醒出口企业

一是及时关注日本进口监视计划。因日本进口监视计划根据进口食品违规情况会随时调整监控对象,建议出口日本食品企业及时关注进口监视计划,严格按照日本进口监视计划要求做好相关产品出口前检测;

二是提升输日食品质量。深化源头农兽药残留控制,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

转载自:12360海关热线,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济南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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