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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内,这个国家连续对我四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1-11-02 00:00:00

3月最后两天,印度对我国橡胶化学助剂、合金钢冷压板材、太阳能涂氟背板、热轧钢板等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向印度出口这些产品的企业,请务必关注!

1、印度对涉华橡胶化学助剂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TDQ、PVI、CBS橡胶化学助剂( Certain Rubber Chemicals viz., TDQ, PVI and CBS)、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欧盟的TDQ、CBS橡胶化学助剂、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俄罗斯的TDQ橡胶化学助剂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涉案产品TDQ,是指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化物(2,2,4-trimethyl-1,2-dihydroquinoline),是一种橡胶抗氧化剂。PVI, 是指N-(环己硫基)邻苯二甲酰亚胺化物(N-(cyclohexylthio) pthalimide),是一种橡胶预硫化抑制剂。CBS, 是指N-环己基-2-苯并噻唑亚磺酰胺化物(N-cyclohexyl-2-benzothiazolesulfenamide),是一种橡胶促进剂。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12项下的产品和29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2020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2018年、2018年~2019年、2019年~2020年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发送至:dd14-dgtr@gov.in 和dd16-dgtr@gov.in并抄送至:adg13-dgtr@gov.in 和 adv12-dgtr@gov.in。

2、印度对涉华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Cold Rolled /Cold Reduced Flat Steel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 of all widths and thickness, not clad, plated orcoated)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09、7211、7225和7226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高速钢、晶粒取向硅钢和非晶粒取向硅钢。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adv12-dgtr@gov.in、dd18-dgtr@gov.in、dd13-dgtr@gov.in和dd19-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6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应印度企业Essar Steel India Limited、Steel Authority of India Limited、JSW Steel Limited和JSW Steel Coated Products Limited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8月1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乌克兰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上述国家的最低限价均为576美元/公吨。2017年5月12日,印度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8月16日。

3、印度对华太阳能涂氟背板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Renewsys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涂氟背板(Fluoro Backsheet)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和3921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2019年4月~2020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5-dgtr@gov.in和dd18-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4、印度对涉华热轧钢板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钢铁协会(Indian Steel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Hot-Rolled Flat Products of Alloy or Non-Alloy Steel)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为宽度不超过2100毫米、厚度不超过25毫米的热轧板卷,以及宽度不超过4950毫米、厚度不超过150毫米的热轧钢板。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08、7211、7225 和7226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18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3月及2019年4月1日~2020年9月30日。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不锈钢、电镀锌的热轧钢板、镀锌热轧钢板和包层钢。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COVID-19)的特殊情况,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3-dgtr@gov.in、adv12-dgtr@gov.in、dd18-dgtr@gov.in、dd13-dgtr@gov.in和dd19-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6年4月11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尼西亚的合金或非合金热轧钢板产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8月8日,印度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7年4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的最低限价为489~561美元/公吨。2017年5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该措施自2016年8月8日起实施,至2021年8月8日终止。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进出口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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