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开展“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权力寻租”专项整治
2021-03-26 海南日报 第1版
本报海口3月25日讯 (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张恒 郝琳琳 陈光前)3月23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企业——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票“零关税”低温理疗箱在海口海关所属文昌海关通关放行。这标志着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顺利落地实施。自此,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早期收获阶段第三张“零关税”商品清单落地实施。
该企业申报的压缩式低温理疗箱,货值358万元,可减免税款约83万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发布后的第一时间,海口海关就上门为我们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让我们及时享受到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政策红利。”海南一龄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张喻昭说。
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受“零关税”政策的自用生产设备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为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口海关成立推进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配合海关总署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提前调配监管力量并开展业务培训、企业调研和政策宣讲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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