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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2023-10-8)

2023-10-09 00:00:00

一、巴西对华黄铜钥匙反倾销调查初裁暂不征税

10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哥伦比亚和秘鲁的黄铜钥匙(葡萄牙语:Chaves de Latão, 南共市税号为8301.70.00)作出反倾销调查肯定性初裁,但由于被调查产品分类和调查范围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部分数据需要通过对出口商的实地核查进行确认,决定暂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调查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告原文详见以下链接:

巴西调查机关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055-61-2027-7770

电子邮件:chavesdelatao@economia.gov.br

来源: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二、美国对折叠礼品盒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10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折叠礼品盒(Folding Gift Boxes)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折叠礼品盒的倾销以164.7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4819.20.0040和4819.50.4060。

2001年3月19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折叠礼品盒发起反倾销调查。2002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华折叠礼品盒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7年5月18日、2013年3月5日和2018年7月11日,三次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折叠礼品盒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三、欧盟对华纯电动载人汽车发起反补贴调查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纯电动载人汽车(New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 for the Transport of Persons)自主发起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8703 80 10。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补贴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四、越南对华铝型材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第2537/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604.10.10、7604.10.90、7604.21.90、7604.29.10和7604.29.9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2月18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Chị Trần Hoàng Mai(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maitrh@moit.gov.vn)

Anh Nguyễn Đức Trọng(产业损害调查部,邮箱:trongnd@moit.gov.vn)

2019年1月11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9月2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2.49%~35.58%的反倾销税。2020年11月18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期中复审调查。2021年4月2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4.39%~35.58%。2022年6月10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期中复审调查。2023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2.85%~35.58%。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五、美国作出活页文件夹双反终裁

2023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Paper File Folde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192.70%、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7.22%~86.0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44%~82.23%)、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97.52%~233.93%。同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率为3.78%~90.98%。美国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3年11月13日作出双反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4820.30.0040项下的产品。

2022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发起反补贴调查。2023年3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3年5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活页文件夹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六、印度对华透明玻璃纸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Kesoram Ray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透明玻璃纸薄膜(Cellophane Transparent Film)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207111项下的产品以及4823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j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七、印度对华滚子链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滚子链(Roller Chain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151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j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八、印度对华软磁铁氧体磁芯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smo Ferrit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Soft Ferrite Core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调查的产品仅限于锰锌基软磁铁氧体磁芯,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0511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九、印度对涉华三氯异氰尿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odal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三氯异氰尿酸(Trichloro Isocyanuric Acid, TCCA)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6910和293369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倾销调查期。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案调查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jd16-dgtr@gov.in和d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十、阿根廷对华取暖器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3年9月29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3年第148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西班牙语:Estufas, de gas licuado en garrafas, sin ventilación exterior, de capacidad superior a 2500 Kcal/h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4300 Kcal/h)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43.47%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功率大于2500千卡/小时且不超过4300千卡/小时、无外部通风装置的液化气罐取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7321.81.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2年9月30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取暖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23年4月5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44.46美元/台的最低离岸限价,对出口价格低于最低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相当于最低离岸限价与出口价格之差额的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十一、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3年9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494/QD-BCT号公告,应越南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风电塔及风力发电设备部件启动反倾销调查。风电塔的越南税号为7308.20.11和7308.20.19,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越南税号为8502.31.10和8502.31.2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3年12月18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ục Phòng vệ thương mại – Bộ Công Thương

地址:23 Ngô Quyền, Hoàn Kiếm, Hà Nội, Việt Nam

电话:+84.24.73037898 (分机111)

联系人: Chị Bùi Thị Yến Minh(倾销和补贴调查部,邮箱:

minhbty@moit.gov.vn)

Chị Vũ Diệu Linh(产业损害调查部,邮箱:linhvd@moit.gov.vn)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原文:)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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