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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力推跨境电商发展,保障外贸经济升级

2021-07-10 00:00:00

中新网长春76日电 (记者 郭佳)随着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下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本月初落地,吉林省实现了所有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全覆盖发展。

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2021年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长春海关副关长谢兵对外公布上述消息。

据了解,自2015年开展一般出口业务以来,吉林省已陆续形成跨境电商直购进口(9610)、一般出口(9610)、网购保税进口A(1239)、网购保税进口(1210)等零售进出口业务全面覆盖。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的电子数据,主要包括“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前者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后者采用“9810”监管方式申报。

谢兵表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政策的落地将增强吉林省外贸企业通关便利化,提升通关时效,激发企业出口商品的潜能和动力;促进企业选择借助出口海外仓来提升备货能力和运输时效,增加企业抗风险的韧性;进一步刺激吉林省外贸转型升级。

谢兵举例说,今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

近年来,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为稳外贸贡献良多。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1.69万亿元,增长31.1%

记者梳理发现,中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经过5次扩围后,数量达到了105个。目前,吉林省有长春市、珲春市、吉林市3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它们在吉林省外贸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天,谢兵还解读了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政策。他说,继长春市、珲春市后,吉林省吉林市和延吉市也被纳入试点范围,可以开展网购保税进口(1210)业务。

据介绍,在网购保税进口(1210)模式下,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等进口商品在“一线”进区时不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证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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