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保世纪行走进马村港海关 重拳出击严控风险 坚决禁止固废入琼
2021-04-28 海南日报 第3版
■ 本报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孟捷
4月26日,为期一周的省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暨2021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在海口启动。活动首日,检查组来到马村港海关,检查进口环节固体废物的监管情况。
境外流入的固体废物也叫“洋垃圾”。不过,国内工业领域对于部分固体废物也存在一定的产业需求,部分符合标准的固体废物经过提炼、再加工等,可生产成塑料薄膜、轮胎等产品。因此,在全国口岸整体要求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基础上,2018年,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等国家部委在全国范围内设置18个专门的“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作为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允许进口固废的指定进口口岸。
“海南省一直没有设置国家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省内也没有企业取得进口固体废物的资质,但我们也会面临固废走私风险。”海口海关工作人员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监管,将一些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固体废物“绕道”从非限定口岸走私进境。2020年,海口海关就先后侦办固废走私案件3宗,查扣废旧汽车配件15.03吨、土壤改良剂20吨、废旧打印机墨盒4万余件。
2020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固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据悉,2021年以来,18个固体废物进口口岸全部被取消,全面封锁了境外固废流入我国的渠道。针对2020年生态环境部已审批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也应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行失效。
据介绍,近年来,海口海关认真贯彻实施《固废法》,在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下,自2013年起连续多年实施以打击“洋垃圾”为重点的“蓝天”专项行动,将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一号工程,重拳出击。重点关注来源国“洋垃圾”出口情况,强化风险分析研判,锁定风险重点,关注可疑商品,加大分析布控力度,严控准入风险。推广应用“先期机检”作业模式,将机检查验作业嵌入物流运转过程开展“顺势监管”。
海口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海口海关将继续筑牢口岸监管防线,始终保持打击固体废物走私高压态势,加强与省内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互通、执法互助,坚决禁止固体废物入境,为海南自贸港生态建设守好大门,为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海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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