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3000余吨
2021-03-12 宁波日报 第10版
本报讯(记者孙佳丽)昨日,宁波海关对外通报,该关已摧毁一个木炭走私团伙,累计查证走私出口木炭3000余吨。
据了解,2020年11月,宁波海关在对申报品名为烟灰缸、玻璃珠等小商品的4个出口集装箱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中的实际货物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数量为8940箱约96.1吨。宁波海关缉私警察随即展开侦查,通过线索分析和人员排摸,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陈某,并安排警力第一时间前往厦门、漳州两地顺利抓获上述犯罪嫌疑人。
但是,这批木炭是否是这个团伙走私的第一批木炭?这批木炭到底来自何方?出于打团伙、摧链条,彻底查清这个走私木炭网络的目的,宁波海关缉私警察展开了3个多月的深挖细查,足迹遍及河南、湖北、广东等地,累计行程数千公里,终于理清了这个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
据悉,2019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黄某与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以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原木烧制木炭。陈某将来自河南、湖北的木炭装箱,黄某负责伪报品名、制作虚假单证并委托货代公司代理出口。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涉案走私木炭3000余吨,案值3500余万元。目前,黄某、陈某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宁波海关缉私警察介绍,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不同需消耗5吨至10吨的天然木材,3000吨木炭至少需要15000吨木材。木炭的无节制烧制不仅会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还会加剧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产生大量烟尘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
宁波海关提醒:国家严厉打击木炭等资源性商品走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原木烧制的木炭即属于国家禁止出口货物,走私数量十吨以上,即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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