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无纸贸易将大大促进亚太贸易领域互联互通
本报讯 2月21日,由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倡导发起的《亚洲及太平洋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正式生效。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协定》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协定》的谈判过程和主要内容。
答:《协定》由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发起,旨在通过促进电子形式的贸易数据和文件的交换和互认加强国家和次区域单一窗口和其他无纸贸易系统之间的兼容性,促进跨境无纸贸易,从而提高国际贸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并营造良好的法律规制环境。
《协定》于2015年4月启动谈判,先后有中国、俄罗斯、韩国、印度和印尼等近30个亚太经社会成员加入谈判。中方于2015年10月正式加入《协定》谈判,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发挥引领作用,经过四轮谈判,成功推动各方于2016年5月完成谈判。随后,《协定》向亚太经社会所有成员开放签署和加入。
中方于2017年8月签署《协定》,并于2020年完成国内核准程序。目前,《协定》已对中国、阿塞拜疆、菲律宾、伊朗和孟加拉国5个已完成国内核准的创始缔约方开始生效,亚美尼亚和柬埔寨已签署《协定》并正在履行国内核准程序,同时有多个国家正在积极寻求加入《协定》。
《协定》共有25个条款,主要涵盖国家贸易便利化政策框架和有利的国内法律环境、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和发展单一窗口系统、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的跨境互认、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交换的国际标准,以及行动计划、能力建设、试点项目和经验交流等。
问:请问《协定》生效有何重要意义?
答:《协定》是中国进入“十四五”时期后生效的第一个联合国框架下以促进贸易便利化为目标的多边协定,对中国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协定》生效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最新成果,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协定》将进一步发挥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特别是中国良好营商环境和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势,为亚太各成员提供更加广阔和便利的市场机会,同时也有助于中国商品更加便利地进入亚太其他成员市场,密切中国同亚太经济的联系互动。
第二,《协定》生效是中方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生动范例。《协定》成员均是“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实现跨境无纸贸易将大大促进亚太贸易领域互联互通,这完全契合“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贸易畅通”目标,将切实加强中国与各成员在海关、检验检疫和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一带一路”贸易便利化合作体系。
第三,《协定》将进一步提升中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助力国内改革发展。无纸贸易便利化是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的重要举措。《协定》生效和实施将有助于中国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政策和机制建设,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单一窗口”建设,形成高标准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协定》生效也发出了亚太经社会成员维护多边主义、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强音。《协定》是联合国框架下跨境无纸贸易领域的第一个多边协定,为各成员开展跨境无纸贸易合作提供了共同的行动框架和纲领,是亚太地区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有效举措。同时,在当前全球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协定》生效也向国际社会发出了各成员合作应对疫情挑战、稳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促进亚太地区和全球经济复苏的积极信号。
问:《协定》在国家政策法律框架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协定》要求各方努力为跨境无纸贸易确立国家政策框架,并营造有利于无纸贸易的国内法律环境。积极借鉴该领域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使国内法律政策框架与国际相关良好实践接轨。同时,要求各方根据各自的国内环境设立贸易便利化国家委员会,或借助国内已有的类似机构作为国家委员会,作为各成员《协定》的国内执行机构。这些规定有利于加快各成员跨境无纸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为本地区跨境无纸贸易创造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同时有利于推动成员加快与国际高标准对接。
问:《协定》为推动数据和文件跨境互认作出了哪些安排?
答:《协定》要求各方通过利用现有或创建新的跨境无纸贸易系统实现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的交换,特别是鼓励各方加快推动“单一窗口”系统建设并将其用于跨境无纸贸易。《协定》推动在成员之间建立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的跨境互认机制,并允许成员缔结用于实施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跨境互认的双边和多边互认安排。《协定》还鼓励各方努力采用国际标准以确保无纸贸易的兼容性,制定安全、保险和可靠的数据交换通信方式,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的制定工作。这些安排将有效提高本地区跨境无纸贸易的效率和透明度,大幅降低通关时间和成本。特别是在后疫情时代,可以帮助本地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更加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更好地参与国际贸易并提升竞争力。
问:请介绍一下《协定》在试点项目、经验交流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答:《协定》鼓励各方在海关等有关机构之间开展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跨境互认试点项目,鼓励各方交流经验,汇集最佳案例实践,以帮助各方不断完善和优化跨境无纸贸易管理体系。同时,《协定》鼓励各方通过技术支持和援助开展能力建设,分享各自在无纸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最佳实践,特别是积极考虑为最不发达国家和内陆国家提供能力建设支持。
问:《协定》在成员之间如何推进实施?
答:《协定》要求在亚太经社会框架下成立无纸贸易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理事会下设由各缔约方高官组成的常设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协定》执行。常设委员会可设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具体领域合作。目前,理事会及常设委员会的成立工作已在亚太经社会秘书处牵头下正式启动。
在具体行动方面,各方一致同意,将进一步制定全面的行动计划以推动《协定》实施。该行动计划将包括为执行《协定》所需开展的所有具体行动和措施,以及各方开展相关行动和措施的时间表。
问:下一步中方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协定》实施?
答:近年来,中方开展大量工作推进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进程。中方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已在法律上承认了无纸化申报。早在2012年,中方就在全国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经过多年探索和推广,已实现对全国海关所有通关业务现场和业务领域的全覆盖,承认电子数据和纸质单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协定》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助力中方完善在跨境无纸贸易领域相关法规和机制建设,加快优化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提升自身无纸贸易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中方将积极做好《协定》实施相关工作,包括推动各方早日按照《协定》要求成立无纸贸易理事会和常设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协定》的执行工作。推动各方加快制定具体合作领域相关标准,积极分享中方良好实践和做法,一如既往地为更多成员加入以及实施《协定》提供能力建设支持。同时,中方也将进一步与各方以《协定》为平台,不断加强跨境无纸贸易领域合作,推动《协定》为亚太地区无纸贸易规则形成和完善发挥更大作用。 (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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