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预警(2023-2-8)
一、秘鲁对华聚酯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3年2月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6-2023/CDB-INDECOPI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100%聚酯纤维织物(西班牙语:tejidos 100% poliéster, crudos, blancos oteñidos de un solo color, de ligamento tafetán, con un ancho menor a 1.80 metros, de peso unitario entre 80 gr./m2 y 200 gr./m2)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幅宽小于1.8米,单位克重在80克/平方米至200克/平方米之间,按重量计聚酯短纤含量大于等于85%,本色、白色或单色染色的100%平纹聚酯纤维织物,涉及秘鲁税号5512.11.00.00和5512.19.0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22年1月2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第007-2022/CDB-INDECOPI号公告,应秘鲁企业Tecnología Textil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100%聚酯纤维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25日,秘鲁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93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6个月。
二、美国企业对特定短款钱夹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3年2月6日,美国The Ridge Wallet LL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及销售的特定短款钱夹及其组件(Compact Walle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美国Mosaic Brands, Inc., Alamo, CA、美国Rosemar Enterprise LLC d/b/a RossM Wallet, Palm Springs, CA、中国INSGG, China、中国广东Shenzhen Swztech Co., Ltd d/b/a SWZA, China、中国ARW, China为列名被告。
三、澳大利亚对涉华A4复印纸发起双反豁免调查
2023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0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Jackaroo Pty Ltd.的申请,对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A4 copy paper)进行反倾销豁免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豁免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4802.56.10.03和4802.56.10.09。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3年2月24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3@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调查。2017年3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34号公告,终止对所有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的反补贴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幅度分别为3.1%~34.4%和7.0%,裁定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分别为2.9%、12.6%~45.1%、13.4%~23.2%,决定对上述国家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4月19日。2020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启动反规避调查。2021年3月19日,澳大利亚决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将进口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范围扩大至每平方米67克重~100克重;对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21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及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原产于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23号公告称,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以固定和可变相结合的方式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巴西8.1%、中国3.0%~10.0%、印度尼西亚59.7%、泰国0.9%;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7.0%的反补贴税(Greenpoint Global Trading(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td.和芬欧汇川亚太私人有限公司除外)。
四、英国对华玻璃纤维长丝产品作出双反过渡性审查终裁
2023年1月31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产品(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过渡性审查终裁,建议税率详见下表;同时建议自2022年4月26日起取消对玻璃纤维长丝制成的垫子(Mats Made of Glass Fibre Filaments,2022年1月1日起海关编码变更为7019140010、7019140090、7019150010、7019150090)征收反倾销税,自2021年1月30日起对玻璃纤维长丝制成的垫子取消征收反补贴税;此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30为止。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019110000、7019120022、7019120025、7019120026、7019120039。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月29日,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局(TRID)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立案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执行及执行水平。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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