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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全力加强职能化建设 建设“四个中心” 助力“智慧缉私”

2021-03-24 13:13:32

2021-03-04 人民公安报 第5版

□本报记者 兰泽东 通讯员 段玉莲

1月8日,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办案中心正式启用。作为乌鲁木齐海关“智慧缉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中心启用后,将具备智能审讯、电子取证、案件管理、执法监督及综合保障等功能,实现人员专业、资源整合、手段集合的“一体化”,使缉私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流程更加流畅。

近年来,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积极打造“智慧缉私”新模式,坚持“高位统筹、嵌入互通”改革思路,将职能化建设作为缉私部门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实战能力的有力抓手,突出信息化、特色化、实战化,相继建成了情报中心、指挥中心、办案中心、案管中心等四个“智慧缉私”模块,在缉私实战中逐步发挥作用,执法办案效能得到有力提升。

突出情报中心“最强大脑”作用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依托情报中心积极开展情报搜集和分析研判,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深化情报信息交流机制。目前,通过情报自查案件已占全局自侦刑事案件总量的半数,有效发挥了情报中心对侦办案件工作的主导、先导和制导作用。

情报中心加大与海关业务集中审核中心、监管通关中心、风险防控中心、企业认证和稽核查中心沟通互联,建立定期业务联系会制度,探索联合研判模式,畅通执法互通渠道和技术服务帮助渠道;购置现代化设备,实现情报线索与办案中心、案管中心的数据对接,有效提高情报分析的效率和水平。

强化指挥中心“中枢神经”作用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建成点线成网的缉私指挥体系,通过网络技术和单兵装备的现场联通,形成可视化监控和扁平化指挥通道,极大提升了联网指挥、统一处突、协调作战的应用能力。

建成的指挥中心及6个分中心汇集了多渠道的大数据,形成较为完备的缉私指挥监控体系。通过单警系统,依托网络资源和幕墙显示系统,实现警力部署和现场查缉的可视听化,构建扁平化指挥模式,为战时决策、案情推演、紧急处置等缉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服务。

发挥办案中心“加工车间”作用

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结合辖区特点,在乌鲁木齐、喀什和塔城三地新建标准化办案中心,实现多数据采集、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和全流程监控。办案中心设置了出入区、人身检查及信息采集区、候审区、审讯区、指挥区等功能区域,配置标准的标识标牌。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制定出台的《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各功能区域和管理系统的执行操作流程,实现了管理制度规范化。在实时支撑保障办案的同时,办案中心与情报中心、指挥中心实现对接,案件办理过程将全景展示于指挥中心,实现系统间数据共享、优势叠加。

深化案管中心“体检中心”作用

从案件线索查发、侦查、预审、移送起诉、涉案财物处置到后期执行的全流程,案管中心实现了“一个端口录入、一条通道流转、一个闭环处置”,全部证据材料和执法行为“进系统、标准化、留痕迹、可追溯”,同时可进行实时、不间断的预警、管控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隐患,有效防范风险,充分发挥对缉私办案的风险防控和质量管控。

在完成案管系统的应用推广基础上,为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管理责任化、执法监督实时化,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搭建证据采集室和综合研判室,开展系统操作使用集中培训,通过综合统计、案件总览、证据管理、个案审阅、执法考评、全景智搜、执法场所、消息管理等8个模块,充分发挥对缉私办案的风险防控和质量管控,形成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高位统筹、嵌入互通”的运行模式。制定案件管理中心职责、采集工作规范、采集室管理规范等3项制度,每周、每月定期发布案管系统证据采集情况、风险提示及处置情况、催办事项和反馈情况以及各部门登录使用情况,监控各办案部门案件证据材料和执法活动信息全部录入案管系统。及时下发催办单,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共同排查原因,及时加以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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